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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算好“五笔账” 铸就强村富民新希望
来源:州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3-09-08 09:46:27
编辑:果洛新闻网

近年来,果洛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认真贯彻州委“一统领四推进”总体思路,全面推行抓党建促落实“四联三卷”工作机制,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增强基层组织活力、提高村级自我保障、促进为民服务的重要抓手,立足区域资源禀赋,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通过算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五笔账”,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创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

 
坚持从顶层设计着手,算好“规划账”
 

大力推行抓党建促落实“四联三卷”工作机制,实施“固本强基”和“村级治理”等行动,印发关于紧扣“一统领四推进”总体思路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和果洛州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实施方案,以提升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目标,以打造集体经济强村为主要任务,按照“壮大、培优、育强”三个阶段,细化每年度发展目标和进度任务,不断培育优势产业,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目标,通过调查研究、座谈交流、实地查看、分析研判、征求意见等方式,研究制定完善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五年规划。坚持“科学合理、贴近实际、操作性强、前景广阔”原则,实行逐级公示、审批,建立村集体经济储备项目376个,并根据建设实际、需求变化、政策调整等实际,动态管理储备项目,做到有进有出,有效避免项目急用现找等突出问题。

 
突出多元化发展路径,算好“产业账”
 

坚持高质量谋划村集体经济工作,成立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组、乡村组织和人才振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组,通过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分析研判会、产业推进会,寻找产业发展壮大的“薄弱点”,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的“方向标”,挖掘牧民群众发展意愿的“动力源”。建立果洛州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月报告调度机制,对未建成、未收益的中央财政扶持示范村项目进行每月调度,及时跟进项目建设进展,帮助基层理思路、提建议、解困境,确保中央财政扶持示范村项目及时建成、高效运行、收益稳定。自2019年以来,中组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连续5年累计下拨果洛州中央财政扶持资金6770万元,已扶持133个行政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州515个村集体经济项目累计投入资金5.6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65个、第二产业173个、第三产业177个,多元化产业发展路径逐步形成。

 

聚焦智力帮扶破谜题,算好“人才账”
 

紧扣抓党建促落实“四联三卷”工作机制,坚持“四联”基本方法,年内,各级联点领导干部到乡到村具体指导产业发展300余次,择优选派270名驻村干部投入新一轮驻村工作,全面抓实抓好驻村干部日常管理,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重构链条、扩容供需,提供智力支撑。始终把人才建设作为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石,实施村(社区)干部学历、数量、能力“三提升”工程,24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200名村级后备干部参加学历提升(大专)示范班,为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提供结构、素质、水平优良的村级干部队伍。紧密对接“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印发果洛州乡土人才“五育”工作计划,通过筛选种养殖能手等方面乡土人才,做好“选育储用”,引导主动参与村集体经济,宣传致富经验技能,有效实现培育一人、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良好效应。

 

构建收益分配全链条,算好“民生账”
 

按照青海省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以县为单位,结合县域村集体经济发展实际,细化制定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具体举措,明确收益分配范围和计提比例,有效解决收益资金不敢用、不会用的问题。通过推行抓党建促落实“四联三卷”工作机制、落实“四联”工作举措、实施“强村”工程等,全州村集体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截至2022年底,全州188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益5497.99万元,其中,年收益50万元以上的强村26个,占比13.83%;收益10—50万元以上的中等村120个,占比63.83%;收益5—10万元的村29个,占比15.43%;收益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13个,占比6.9%,强村目标逐步实现。充分利用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2481个,人均年收益12511元,村集体经济项目辐射带动周边农牧民36113人实现增收,有效促进农牧民群众在家门口就业,拓宽增收渠道。

 
突出从严基调不动摇,算好“责任账”

 

坚持党建引领,把村集体经济稳步增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各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细化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州委“扎捆式”督查、专项检查、年度考核等,加强产业发展跟踪督导,有效推动责任落实。由组织、农牧、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每月定期深入各村指导产业发展,帮助挖掘优势效能,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按照“县级申报、市州审核、省级备案”的程序,认真编制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中央扶持政策落细落实落地。坚持把抓示范作为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举措,印发关于打造村集体经济示范点的通知,按照每年每县不少于2个的原则,整合各类项目资金资源,打造村集体经济示范点12个,并组织地区村集体经济主要负责人开展学习调研和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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