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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多:以党建为引领,推进“三治三约”走出社会治理新路子
来源: 玛多融媒
发布时间: 2021-10-19 10:23:02
编辑: 果洛新闻网

  今年以来,玛多县围绕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玛多的总目标,全面实施以党建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政府关于社会治理的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通过玛多县社会治理创新,保障了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为打造社会治理示范县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引领社会治理创新

  全县上下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使社会治理创新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通过探索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团结引导群众、提高群众组织化程度两项工作,把党建和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治理内容紧密连接,制定“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不断建强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党组织领导全县各级社会治理创新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抓示范带动锻造先锋团队,着力构建党员示范岗、示范单位等示范体系,开展担当作为好班子、好干部评选,引导党员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当先锋、作表率;通过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进一步修复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通过抓党建宣传筑牢思想防线,建好用好智慧党建平台。全面增强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确保全县社会治理创新有推力、有动力、能落地。

  二、以“组织领导”为导向,统筹安排工作重点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靠前指挥、勇于担当,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研究全县社会治理工作,并在今年的党代会上提出要打造社会治理示范县,对社会治理的发展贯彻了新思想、立足了新定位、擘画了新蓝图、树立了新目标、提出了新举措,为推进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以“四个集中”为根本,抓好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高度重视,集中精力抓组织。针对在花石峡镇开展的基层社会治理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13个专项组,即法治政策宣讲组、矛盾纠纷调解组、乱占乱建整治组、治安乱点整治组、交通秩序整治组、问題线索排查组、市场秩序整治组、环境保护整治组、寺院管理宣讲组、巡回法庭调解组、医疗卫生保障组、文字材料宣传组、后勤管理保障组,通过高密度召开会议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精准靶向,问题把脉,各小组间紧密配合,形成合力;二是广泛宣传,集中精力抓氛围。充分利用法治宣传讲座、宣传横幅、微信公众平台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基层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部分整治对象进行以案释法,通过开展宣讲等提高牧民群众的法律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提升广大群众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期间,召开法治宣讲大会3次,法规政策授课12次,法律法规15项,交通安全法制宣传1次,文化演出1次,悬挂横幅9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册45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次;三是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整治。紧扣基层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加大对辖区各项违法犯罪、秩序乱象等惩治力度,对突出的问题实施精准打击、清理整治,找准开展专项行动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握工作步骤、程序和方式,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形成对治安问题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整治各类重点对象28名;四是专项攻坚,集中精力抓排查。将隐患摸排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全面摸排线索,广泛获取违法犯罪情报,对辖区内进行彻底排查。截至目前,对乡镇领导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部分行业部门干部开展谈心谈话70人次;

  四、以“专调联调”为根本,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坚持以维护稳定为目标,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全县持续推进1个县人民调解中心,4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寺院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行业、专业调解委员会,2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3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体化运作,确保重点系统、重点领域覆盖到位。当前,政法部门尤其是司法行政部门不断推进“专调联调”各项措施实施;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推动传统解纷方式向现代解纷方式转型升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一单位、一亮点”为抓手,县法院整合审判执行力量成立姊妹湖调解室,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解纷需求,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仅便捷高效调解辖区纠纷,更是打造践行“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43起,成功调处43起,调处率达98%。

  下一步玛多县将通过“六位一体”管理模式的有效实施,继续加强基层组织的“发动机”、“主引擎”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和守土负责,以党建为引领,建立健全“三治三约” (即:自治、法治、德治、村规民约、村民公约、寺规僧约)相结合的治理体系,以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为切入点,定期协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积极探索“三治三约”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新路径。

  在“自治”方面,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渠道,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升村(社区)自治效能,进一步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安民创;在“法治”方面,多途径开展“无访村”、“无诉村”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及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德治”方面,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育文明家风,引导形成正确价值取向,努力形成崇德向善、诚实守信、互助友爱的良好社会风尚;在“村规民约”方面,通过制定涉及村风民俗、人居环境、邻里关系、婚姻家庭、执行处理等多个方面的制度,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营造团结稳定、繁荣发展、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在“村民公约”方面,以符合时代要求的村民公约,强化村民的自我约束意识,大大增强村民的凝聚力,促进了村(社区)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在“寺规僧约”方面,针对寺院僧尼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以规范寺院僧尼管理为根本,以完善寺庙内部制度为主线,健全“寺规僧约”,不断提升寺院僧尼管理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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