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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五一”、端午期间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来源: 中共果洛州纪委
发布时间: 2020-04-02 23:26:56
编辑: 周生吉

  

  各县党委、政府、纪委监委,州委各部委、州直机关并省驻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廉洁、安全、文明、节俭新风,现就严明清明、“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规矩意识,严守纪律底线

  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1、严禁在清明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以及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2、严禁借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券;

  3、节假日期间无出行任务的公务用车一律定点封存,严禁驾驶公车离州(县)外出;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以及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4、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公款吃喝;

  5、严禁违规使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以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

  6、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电子礼券红包、消费卡等有价证券;

  7、严禁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8、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不得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9、严禁违规报销节假日期间因个人事宜产生的费用。

  二、坚决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二届州纪委五次全会会议精神,以省州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通报曝光的典型问题为警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安排部署,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通过多种方式指导督促班子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治党责任,从严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电话、网址、微信公众号等举报平台,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组织专班对旅游景点、酒店、商场进行明察暗访,加强对税控发票、公务加油卡电子信息、公务用车无任务出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公车私用等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严格“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效性、震慑力。

  果洛州纪委监委监督电话举报:0975-8382488

  监督举报网址:http://qinghai.12388.gov.cn/guoluo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举报。

  中共果洛州纪委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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