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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司法救助 助力精准扶贫
来源: 州检察院
发布时间: 2019-01-08 10:26:30
编辑: 周生吉

  1月7日,果洛州人民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资金发放仪式,对两起刑事案件的7名救助申请人共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2万元。州委政法委维稳办专职副主任张昕、州妇联主席蒋亚琼、团州委副书记宋维艳、州司法局副局长蒋寿元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了发放仪式。

  州检察院在对公某某故意杀人案和杨某某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近亲属进行调查时发现,公某某故意杀人案中依某某(其被害人的母亲)现抚养四个未成年子女,家庭主要依靠政府的救济,无任何经济来源,同时,三个子女都患有肝包虫疾病。杨某某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家庭困难,家中有两个老人需要赡养,其中一子女为高三学生,家庭全部开支仅仅依靠被害人的丈夫打工维持。在了解情况后,我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为公某某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近亲属申请司法救助金7万元,为杨某某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近亲属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解决两个被害人家庭的生活困难。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正军指出,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帮助被害人因无法获得有效赔偿走出生活困境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对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着积极作用,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是党为人民谋幸福的“民生工程”。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像和煦的阳光,温暖了救助对象的心,驱散了他们心中的阴霾,让他们真切地触摸到人性的温暖,司法的关怀。

  州委政法委维稳办专职副主任张昕充分肯定了果洛州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取得的成效,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作为,加强对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定期回访。同时勉励救助对象要常怀感恩之心,树立生活信心和勇气,将救助资金用到实处。

  在发放仪式上,救助对象热泪盈眶,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表示一定合理利用救助资金,今后将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党和政府的关怀,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司法救助工作开展以来,我州两级检察机关以“救急救困、应救必救”为原则,坚持做到“四个救助”,共办理司法助案件13件,16人得到救助,累计发放救助资金66.88万元,涵盖7户贫困户、5名未成年人。今后,州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扶贫攻坚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做到司法救助和扶贫工作的精准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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