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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沁县召开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通报会
来源: 中共玛沁县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 2018-08-15 11:36:19
编辑: 周生吉

  8月13日,玛沁县委召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自纠情况通报会,会议通报了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有关情况,并就做好下一步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会议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杨毛措主持。

  根据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玛沁县政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回头看”工作,及时制定印发了《玛沁县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同时,强化工作督导,成立3个专项督查工作组,对全县“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到了“回头看”工作无死角、全覆盖。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州委州政府9项规定、县委县政府7项规定及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重点围绕财经纪律执行、差旅费报销、津补贴发放、公车管理等8个方面认真开展问题梳理和自查自纠,通过“回头看”自查自纠,发现部分单位及部门由于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财务审核审批把关不严、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原因,不同程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期间,共查摆2016至2018年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428项,涉及超标准报销金额40.57万元,已完成整改422项,追回超标准报销金额38.62万元,新建制度16项,完善制度63项。

  全县上下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对标整改,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学习掌握常用的财经法规和财务知识,履行好财务管理职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重大经济事项要遵循决策程序,集体商量,共同研究,切实提高加强财务管理的效果,确保本单位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财务管理规范。二要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整改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问题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对尚未追缴到位的超标准报销资金,必须于8月20日前追缴到位。追缴资金一律上缴县财政。三要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教育。财政部门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教育,积极开展时间短、成效高、针对性强的岗前培训,组织财务人员不断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更新和充实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折不扣地执行好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四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财务公开力度,定期将财务状况和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审计部门要对各会计单位定期开展财务审计,持续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找到根源,及时堵漏管理漏洞,防止问题重复发生。五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巩固“回头看”工作成果,注重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科学有效的制度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全县在家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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