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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来源: 中共班玛县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 2018-07-17 10:21:39
编辑: 周生吉

  党的十九大以来,班玛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财政是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定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大力培植财源,做大财政蛋糕。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增收困难的严峻形势,始终把培植挖掘财源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培植财源,做大财政蛋糕。截止5月底,全县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43万元,完成州财政下达目标任务1300万元的34%,同比增长3.99%,净增1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任务949万元的16.65%;非税收入完成2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任务351万元的81.2%。

  加大民生投入,保障重点支出。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执政理念,统筹财力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卫生、“三农三牧”、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让全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原则,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截止目前全县教育支出2382万元。二是加大医疗卫生领域资金投入,下达包虫病等地方病和应急传染病防治经费及各项专项整治经费资金229万元。三是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优化支农扶持体系,下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中央基建投资等资金335万元。四是重点保障扶贫资金需要,扶贫领域支出3856.8万元。五是认真落实民生指标提标资金,下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优抚对象抚恤、城乡医疗救助等补助资金3504万元。六是注重生态保护工作,下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林改及生态恢复保护资金、植树造林资金、环卫资金、环境整治经费、河长制经费等310万元。

  狠抓顶层设计,规范财务管理。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财政发展各领域各环节,通过细化顶层设计,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制定印发了《班玛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班玛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班玛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了会议、差旅、培训、接待等一般性公务支出标准体系;二是针对全县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参层不齐等现状,邀请西宁玖其软件公司工程师对财务人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使用进行了培训,及时补充了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短板”;三是积极组建会计核算中心,规范全县各单位财务,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行为发生。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基础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建立县财政与统计部门每月经济社会指标互换机制,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五是利用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与民政、社保等部门建立各类社会保障对象人数信息库,及时更新数据,掌握情况;六是与教育部门建立学生人数信息库,按时更新学生人数对社会保障对象及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七是利用部门预算编制,确定预算单位人员、标准,为细化预算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八是利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软件系统,重点采集录入车辆的数量、类型、价格、使用情况,为开展部门预算和资产管理相结合奠定了基础;九是加强财政管理综合绩效监督工作,对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和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进行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以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为工作目标,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绩效评价为主要手段,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增强财政监督工作效能。一是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切实提高预决算信息的透明度,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均在政府网站按统一要求和格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预算编制约束,严格“三公”经费的开支。据统计,今年截至5月底,全县“三公”经费支出26.4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45.6%。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政府采购的通知》,对政府采购中自行采购、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投标采购等限额进行提高,并进行明确规定,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操控性和执行力。截止5月底,政府采购金额221.67万元,节约资金78万元。四是积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财政、审计、代理银行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班玛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治理范围、方法步骤、时间要求、工作纪律等,在全县范围了开展了“小金库”、吃“空饷”等专项治理活动,及时纠正和查处财政违法行为。五是认真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落实《财政国库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程序,并严格开展财政支农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社保资金等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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