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我省惠民政策的落实,进一步保障我州困难群众生活。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两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青民发〔2017〕119号)精神,充分落实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果洛州对此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做了详细安排和落实。
此次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范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400元/人,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300元/人,重点优抚对象460元/人。据统计,此次将为42246名城乡困难群众预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365.32万元。
同时,为认真做好此次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州民政局还要求各县民政部门:一是要严格审核补贴对象资格,规范发放程序,确保发放对象准确无误,并于12月20日前将生活补贴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二是通过广电、报社、新闻媒体等宣传方式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切实保证资金发放过程和结果阳光透明。截止目前,各县民政部门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