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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环境保护问题边督边改第18批公开信息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7-09-01 16:23:10
编辑: 周生吉

  受理编号:A081512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果洛州久治县哇尔依乡、班玛县玛柯河采砂严重,河道没有恢复,破坏生态,玛柯河上游班玛县水电站冬季断流。

  行政区域:果洛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果洛州会同久治县、班玛县实地核查。久治县哇尔依乡发现三处临时采砂点,均为河道采砂。反映问题属实。

  班玛县马可河乡有3处采砂点,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采挖,造成河道生态破坏。反映问题属实。同时检查中发现大班公路10标的拌合站、石料场存在挤占河道现象。

  位于玛柯河支流多贡麻水电站未建设生态基流设施,没有生态基流保障措施,冬季会造成水量减少。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果洛州责令2家公司纠正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对于1处牧民自用取砂的问题,要求久治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整改恢复工作。同时,加强监管巡查,制定完善监管措施,加大对牧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责成班玛县相关部门对马可河乡非法采砂企业依法严肃查处,没收非法所得,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对大班公路10标拌合站、碎石场挤占河道的现象下达责令整改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贡麻水电站生态基流措施不到位问题,由班玛县水利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生态基流保障措施。

  根据《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责成久治县对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县扶贫开发局和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责成班玛县对县扶贫开发局、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马可河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乡纪委书记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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