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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引擎”引领“红色细胞”带动——果洛州为“党员脱贫示范户”发放小额贷款
来源: 果洛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8-07 10:15:20
编辑: 创建办

  

  为全面实施党建项目破题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果洛州结合“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在“党员脱贫示范户”创建活动中,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红色引擎”作用,引领贫困党员提振脱贫信心,激发贫困党员在整体脱贫攻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基层营造党组织凝聚各方资源,合力共推脱贫攻坚的新局面。

  项目+资金,激发贫困党员脱贫“活力”。在“党员脱贫示范户”创建活动中,以“三推三审一公开”的方式,在全州范围内推选出100户思想政治素质好、脱贫致富潜力大、群众基础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党员作为脱贫示范户,为每户示范户选定一个脱贫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核提出具体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后组织实施。同时,州委组织部根据“党员脱贫示范户”脱贫项目实施需投入的资金情况,联系协调中国农业银行果洛分行以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自筹3年小额贷款利息偿还和风险补偿基金,撬动400万元资金向100户“党员脱贫示范户”投放贴息小额贷款,并积极争取扶贫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支持,整合第一书记协调争取的帮扶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好脱贫项目,不断激发党员带头脱贫致富、带领群众创业的积极性,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扶贫具体举措。

  培训+服务,强化贫困党员脱贫“动力”。通过举办牧民夜校、专题示范培训等方式,积极引导示范户贫困党员带头参加各种学习培训,熟悉和掌握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带头学习牧区先进实用技术,提高致富本领,带头推广畜牧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认真规划经营管理好脱贫项目,争当产业经营和创新致富的带头人。全州各乡镇每年培育1—2个党员脱贫示范户标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表彰,引领带动其他贫困党员和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同时,积极协调扶贫、食品药品监督、农牧、科技、林业、畜牧、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通过经验上“传”,项目上“帮”,水平上“带”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送技术上门、送信息上门、送政策上门,确保项目实施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目标落实到位,切实解决牧民党员脱贫意识不够、脱贫能力不强、脱贫渠道不广、脱贫资金缺乏等问题与困难。

  责任+考核,凝聚贫困党员脱贫“合力”。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压实责任,落实责任,推动党员脱贫项目有效开展,州委组织部与县委组织部,县委与县级联点领导、县委组织部和扶贫局,各乡镇党委书记与包村干部、第一书记和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就项目经费使用、资金增效、贷款偿还等方面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担子,全面靠实责任,确保帮扶资金“用对、用好、用活”。年底,州委组织部、州扶贫局以考核监督为抓手,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的工作情况相结合的方式,对“党员脱贫示范户”项目落实进行考评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学习借鉴,及时总结推广,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督促限时改进,不断激发贫困党员摆脱贫困、勤劳致富的热情,示范带动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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