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州检察院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意见》,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各项民族法律法规,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创新思路,积极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机关民族关系,创建工作取得的一定实效。
7月8日,州委武玉嶂书记在听取州检察院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后,就全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出重要批示:“希望州检察院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四个转变”创新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举措,取得创建工作新成效。”
书记的这一批示,为州检察院开展好创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给予了新期望,州院党组将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创建工作举措,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给州委交上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