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9月4日,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两级法院巡回审判工作会议在大武召开。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巡视员刘应明,果洛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贵成,州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安正等领导莅临指导,各县法院院长、巡回法庭庭长,中院及玛沁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州委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两名在州的司法监督员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和回顾了近三年来果洛州两级巡回法庭的工作情况和制度建设,并就今后一个时期内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展望。会议审议并通过《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州两级法院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此意见的通过实施对完善我州巡回法庭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意见》确立了巡回法庭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明确了巡回法庭的管理和量化考核。会议对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玛沁、达日和班玛法院3个先进集体和多朵、德西•巴周、卓琼和郭生智4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会上,各基层法院就巡回法庭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
会上,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贵成对全州两级法院近年来巡回审判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全州两级法院以巡回审判为切入点,继续发扬“马背法庭”传统,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为果洛州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果洛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旭文作了题为《以加强巡回审判为突破口,努力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果洛中做贡献》的讲话。《讲话》全面总结了果洛州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深刻描绘了今后巡回审判工作努力的方向。上世纪80年代末,玛多等法院就以“马背法庭”的形式开始巡回办案。到本世纪初,玛沁、达日等法院组织巡回法庭深入乡镇、牧委会,走帐串户,就地收案、就地调解、就地审判,“帐房法庭”从此声誉鹊起,巡回审判逐渐蔚然成风。特别是2005年10月省法院出台《基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工作规范(试行)》后,果洛州法院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巡回审判的各项要求,积极开展巡回办案、指导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咨询等活动,化解矛盾,解疑答惑,深受群众欢迎;中院始终坚持选择典型二审刑事案件到案发地公开审理。全州法院巡回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为果洛州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作者:马兴邦 朵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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